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指南
信息来源于:中国监利 发布时间:2006/1/1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是国家为了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动产品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成果的转化和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而制定的专项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分四个阶段:
1、申报阶段: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签定计划项目申报表,并附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查新报告、环保证明及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专利证明、获奖证明、采标证明、列入国家计划文件、产品照片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殊产品还需附加行业许可证明批文,一式六份装订成册报科技局。
2、审查阶段:由科技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规划及国家的新产品立项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并填报《项目初审推荐表》。
3、认定阶段:国家科技部收到推荐项目材料后,经分类整理,聘请以行业归口部门为主的各专业领域中的专家,以新产品的行业分类组成若干个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然后经国家科委综合平衡,编制国家级新产品年度计划。
4、计划下达阶段:国家科技部将批准的国家级新产品年度计划下达各省(区、市)科技厅或部门科技司(局)逐级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每年三月组织申报,三季度下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