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
信息来源于:中国监利 发布时间:2006/1/1
一、认定条件
(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参照成办发(1999)6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总和应占本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企业运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
(2)企业章程及主要负责履历及身份证明;
(3)大专以上科技人员状况表;
(4)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
(5)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6)高新技术证明材料(鉴定证书、获奖证明等)。
三、认定程序
由武侯区科技局对申请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审批。成都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后下文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